攀西科技城阳光·溪山春晓项目“7·2”生产安全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1年7月2日15时00分,攀枝花市攀西科技城阳光•溪山春晓项目施工现场,在2#楼、3#楼之间地下室基础工程砖胎膜砌筑作业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高空坠物造成物体打击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6.5万元。经查攀枝花耀阳置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为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阳光大地公司现场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督促不力,对阳光大地公司违规组织施工作业失察。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攀枝花耀阳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9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