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环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1年10月13日,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会同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森环科技公司的“川投节能、清洁技改建筑安装”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其存在“乙炔瓶未直立放置,氧气瓶、乙炔瓶混放”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4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