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钢城集团雅圣实业有限公司磁材分公司未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zd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节假日值班安排, 10月3日,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随机抽取,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攀枝花钢城集团雅圣实业有限公司磁材分公司进行暗访检查。检查时发现磁材分公司生产区域1名职工未佩戴安全帽,1名职工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生产区域的正在使用的3台吊车的防脱钩装置缺失。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1月26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