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长矶 35kV 电缆下穿 G5 京昆高速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工程“9?19”坍塌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2-08     来源:zd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0年9月19日12时40分左右,蓝天、长矶35kV电缆下穿G5京昆高速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

经事故调查组查明并经市政府批复(攀府函〔2020〕162号), 攀枝花市子程工贸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不到位;开挖过程中,忽视异常雨水天气对土体稳定造成的不利因素,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缺失,未见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记录,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危险辨识和风险管控不到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给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在未委托有施工资质单位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对本次事故负有主体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攀枝花市子程工贸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 2月 2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