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容江工贸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zd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0年11月24日,市应急局行业安全监督科组织园区应急生态局、执法支队,在市安全生产专家配合下,对攀枝花市容江工贸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焊工王旭斌的特种作业证为假证;循环水池、冷却水池、除尘器箱体缺失相关安全标志。其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第13项、第18项、第295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处以人民币35000元(大写:叁万伍千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 1月18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