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8-11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近期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安办对近期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形成2022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附件:2022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快推进《攀枝花市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对标攀安委〔2022〕7号文明确的6大方面27项工作任务,逐一核实,查漏补缺,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区)(含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安委会、市安办,市级有关部门。(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攀安委〔2022〕18号)明确的45条工作措施,34项重点任务,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安办,市级有关部门。
三、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走实走深。全力抓好“四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深入开展“回头看”,对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企业真正管控住风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持续用力,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列出任务清单,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进行“回头看”督导检查,深化“巩固提升”阶段专项整治,逐项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五、全面做好“迎盛会,保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迎盛会,保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安委〔2022〕21号)要求,紧紧围绕煤矿及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特别是农村客运)、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防汛减灾等9个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领域和工矿企业检维修作业、冶金矿山一线生产作业、建筑施工作业等3个极易造成一般事故频发多发的环节,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六、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以全面实施《攀枝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及12个子方案任务为主线,围绕危化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四个关键环节,聚焦盲区空档、风险堵点、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和数字化建设,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严格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化工园区“一园一策”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七、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集中开展问题整治,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加大燃气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和天然气置换工作,持续强化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八、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摸清经营性自建房底数,逐栋逐户建立完善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做到数据清、情况明;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精准施策抓好整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坚决落实“危房不住人”;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族宗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九、持续加强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十、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聚焦“查大患”“办大案”“除大险”“织大网”“防大灾”,对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以及属于高层建筑或合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等5类重点对象进行整治,并统筹开展燃气安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十一、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以“护安2022”监管执法行动、“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坚持严字当头,重拳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等严重违法行为;要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加强风险预测,监测报警和现场监控,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充分运用好新修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对各类举报违法行为实行重奖,公开案例,让违法行为曝光于众。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十二、精细抓好暑期高温、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重点时段安全应对,全面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十三、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地灾防治各项工作。紧盯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设施,开展更深入、更细致的“督查式、拉网式”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扎实做好雨情监测预警预报,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精准调度;严格落实“三查”“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十四、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工作。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制度》,择机开展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安办,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切实抓好各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安委会、市安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