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5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攀枝花市农村敬老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建议》(第13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顺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在养老服务发展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带来的诸多问题。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攀枝花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20〕80号),提出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逐步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我市将在2022年通过对全市农村敬老院的改革,将全市农村敬老院全部收归县(区)民政部门统一集中管理。
二、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照护能力提升”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照护能力提升工作。坚持城乡一体、均衡发展,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农村敬老院和自然村养老服务设施,在确保农村特困供养的基础上,以条件成熟的农村乡镇中心敬老院为依托,完成了仁和区(大田、布德、总发、前进)、米易县(普威、湾丘)、盐边县渔门等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8家农村敬老院1700张床位进行了适老化改;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现有农村敬老院21个(其中仁和总发敬老院、大田敬老院被仁和区政府征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床位2101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110人。2020年,我市对仁和区布德敬老院、米易县湾丘敬老院、盐边县永兴敬老院进行集中打造,投入资金770万元,旨在建设专门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机构,为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更好的照护。下一步,在将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后,统一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建设专门照护失能半失能、失智特困老人的机构,进一步提升照护能力,在县域内根据特困老人能力评估结果对特困老人实施分类照护。
三、关于“加大农村养老服务投入”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市为进一步提升农村敬老院适老化水平,投入省级资金1700万元,市级资金770余万元对农村敬老院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同时,建设农村日间照料中心94个。依托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基层老年协会、自愿服务义工组织,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孝老助老活动;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7万余人(次);农村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巡访探视制度基本建立,服务设施得到改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下一步,我市将考虑加大县(区)本级对农村敬老院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费用的投入,按照特困人员2000元/年·人的标准为农村敬老院预算运行费用,按照每个日间照料中心每年5万元—7万元的标准预算运行补助,保障农村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行;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省级项目,加大对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督促县(区)民政部门扎实落实农村敬老院运营维护、人员管理基本费用投入;认真落实将市、县两级福彩公益金60%用于养老服务的政策,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投入。
四、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2020年,为切实提高攀枝花市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攀枝花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从业补贴办法(试行)》,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和3000元—40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我市80%的农村敬老院护理人员由于就业时间长且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享受了3000元—4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发放补贴资金达170余万元。下一步,我市将考虑在农村敬老院改革中提高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拟比照我市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提高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改革农村敬老院用人方式,采用向全社会公开招考方式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吸引更多有职业技能、有爱心、有文化的人才到敬老院工作。
五、关于“推动农村敬老院与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的建议
我市作为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多种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8所,其中护理院1个,门诊部2个,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5个。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民政、卫健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农村敬老院与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探索乡镇卫生院与农村敬老院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就近建设或同址建设,结合医保报销和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解决农村敬老院医疗困难局面。
感谢您对农村敬老院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养老服务工作!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