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对市政协第十届第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司法服务、保障契约履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0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联合开展遵守合同约定、践行契约精神等系列宣传活动,形成重信用、守合同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恪守约定”的建议

  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 2022 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 》的通知第71项“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责任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十余个市级部门。政法部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进企业”活动有机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按照“法律进企业”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广泛开展民营企业诚信守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成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深入民营企业,重点对违约失信的法律责任、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和法律解释。政法部门利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现场咨询,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开展专题讲座,新媒体平台宣介等形式进行法律宣讲、案例剖析等,宣传遵守合同约定、践行契约精神等方面的民法规范要求。依法惩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背信损害企业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切实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2年上半年,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5件92人。起诉商业贿赂、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40人。立足办案实际向当事人宣讲契约精神。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劳动争议、股权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服务民企发展,2022年上半年,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案件52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9件。办理借款、买卖、建设工程、租赁等合同纠纷类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件,对裁判结果确有错误的案件向法院提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其中4件已启动再审(另外1件法院正在审查,暂未回复);对裁判结果正确的案件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服判息诉,履行法院判决和合同义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各种经济纠纷报警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如能当场判断不归公安机关管辖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如当场无法判明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受理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一律立案侦查,不符合立案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同时引当事人通过合理途径解决纠纷,并配合好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稳住经济16条措施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护航经济发展的能力,营造经济发展良好营商环境。开展严禁插手干预民事经济纠纷专项检查,对近年来经济犯罪案件全面排查,未发现民警插手干预经济民事纠纷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各类社会主体遵守契约精神的意识,形成守合同、讲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进一步健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委工作衔接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合力,化解合同纠纷”的建议

  将建设矛盾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构建实体化、一体化矛盾预防化解运行机制纳入2022年全市政法重点工作,印发《2022年全市政法重点工作推进实施办法》,将推进完成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和市委政法委委员向市委政法委全委会年度述职内容,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启动了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率先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和大企业进驻中心,推动上下贯通、部门联通、行业融通,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加快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以“诉调对接”为重点,实现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一站式融合推进。全市两级法院均引入第三方调解组织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通在线调解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特邀调解组织 27个,特邀调解员 212名,累计调解案件3309件。米易县第三方人民调解,西区“三说会堂”,创新纠纷化解模式,实现“一站式”高效化解。推动类型化纠纷化解,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诉调对接工作。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的介入进一步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开创纠纷调解工作新局面,促进辖区劳动争议、证券期货纠纷得到专业、公正、高效的调解解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法院执行部门牵头,会同公安、银行、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利用网络查控手段,加大执行力度,让生效判决(裁定)不停留在纸上,而要有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震慑力”的建议

  将强化执行联动协作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纳入2022年全市政法重点工作,印发《2022年全市政法重点工作推进实施办法》,将推进完成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和市委政法委委员向市委政法委全委会年度述职内容,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建立综治协助执行工作制度,明确综治网格员为执行工作的情报员、协助员,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市综治目标考核,推动执行协作联动工作落地落实。加强财产综合查控。通过最高院、省院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发起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在国内银行开设的账户、网络资金账户、公积金账户、不动产、车辆信息、税务、保险、证券、工商总局信息发起查询。在网络查询结束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要求办案人员启动传统查控措施,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登记地、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单位送达协助查询通知书,协助查询财产信息。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情况、被执行人填报的报告财产令以及法院通过网络查询、传统查询查到的相关财产信息启动查封、冻结等措施,随后启动评估、拍卖、划拨等财产处置措施。加大惩戒打击力度。被执行人有不如实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拒不报告财产,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法院执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等行为的,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对其进行惩戒。采取上述措施以后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银行等金融机构限制其贷款、融资等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其参与部分活动;招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等业务。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印发《加强执行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制定《攀枝花市执行联席会议工作手册》,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落地落实。与凉山中院、凉山州司法局、凉山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攀西监狱、凉山监狱、荞窝监狱共同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会议纪要》,加强攀西地区各相关单位涉财产刑执行联动工作。完成全市执行联动工作情况季度通报1期,对全市各联动不力单位进行通报,提高联动积极性。将一体化考核执行协同、宣传调研等事项纳入业务庭室考核目标,加强立、审、执协同能力。与宣传部、发改委在“信用中国(四川)”网站上对接省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曝光平台,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与税务机关签订《联动协作备忘录》,两级法院确定了与同级税务机关就司法拍卖、变卖处置获得的应税收入进行协作的基本原则。与在攀银行、市场监管、不动产、人社、金融、车管所等部门全面建成“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查询、冻结网络操作,减少传统查、冻人力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与公积金中心联动实现公积金账户查询、直扣业务办理。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对接合作,形成《不动产线下查控会议纪要》,推动法院不动产“点对点”在线查控系统进一步更新完善。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进行会商,形成《车辆处置事宜研讨会会议纪要》,与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起机动车在线查封、解封服务工作站,在各交通警察大队设立机动车查询服务点,建立查封车辆预警机制,切实提高法院查封车辆处置效率。市公安局于2021年制定下发《示范推动解决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聚焦执行难关键问题,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打通堵点、突破难点,进一步完善查控、追诉、协作、受案和监督“五个机制”,助力推动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

  感谢您对政法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