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7     来源: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攀枝花固废利用企业政策扶持的建议》(第5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攀枝花固废产生情况

  攀枝花自然资源十分突出,全市已发现矿种76 种,已探明储量的39种,其中钒钛磁铁矿极为丰富,且为多金属共伴生矿石资源,除铁、钒、钛外,还伴生有镓、钪、铬、钴、镍等十几种稀有贵重金属,矿产资源得天独厚。历经五十余年的钒钛磁铁矿开发、建设和发展,逐渐形成了3875万吨铁精矿、669万吨钛精矿、670万吨钢、24万吨标准钒渣、4.28万吨钒制品、51.5万吨钛白粉、555万吨焦炭和357万吨煤(攀煤)的生产能力。随之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固废,主要有以下两类。

  自然产生。

  主要指钒钛磁铁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围岩(含表外矿、风化矿、排土废石等),这部分的量相当大,不完全统计年产生剥离围岩约1亿吨,历史堆存量约14亿吨。

  生产过程中产生。

  每年攀钢高炉冶炼钒钛磁铁矿过程产生的高钛型高炉渣约370万吨、含钒钢渣铁渣及各类冶炼尘泥(包括烧结、炼铁、炼钢、连铸等工序产生的尘泥)约170万吨,每年全市硫酸法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亚铁约70万吨、钛石膏约550万吨,黄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黄磷渣约55万吨,钢铁生产中的烧结、球团等工序的烟气脱硫石膏约260万吨,煤炭洗选产生的矸石约158万吨,发电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约63万吨,钒钛磁铁矿选矿产生的尾矿约5300万吨等。全市固废中数量最大的主要是钒钛磁铁矿选矿尾矿,历史堆存量约6亿吨(主要在马家田尾矿库、龙蟒、安宁、立宇等公司尾矿库内),其次,煤矸石历史堆存量5000万吨,钛石膏历史堆存量3000万吨。

  二、关于“加大对攀枝花固废利用企业政策扶持”的建议

  (一)规划引导,变废为宝发展绿色建材。

  1.注重规划引导。一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化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动建立重点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大力研发废弃物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提高低品位表外矿、尾矿、煤矸石、粉煤灰、高炉渣、高炉灰、钛白废酸、钛石膏等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出台《攀枝花市辖区住房“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关于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提出绿色建材使用比例目标任务,即到2025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80%。

  2.开展试点示范。一是十四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攀枝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大力支持利用高钛重矿渣、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生产烧结自保温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等新型绿色建材,推动建立工业固废发展绿色建材示范基地,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政府投资工程优先采用绿色建材。二是推进四川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建设,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园区、7户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3.推广绿色建材标准实施和产品认证。一是推广绿色建材标准实施。已出台的《攀西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明确要求民用建筑外墙填充墙部位采用自保温墙材(蒸压加气混凝土材料、多排孔烧结保温砌块等绿色建材)构成的墙体自保温系统技术或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力度。二是力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除积极引导企业申报绿色建材产品标识认证外,还邀请省住建厅相关领导、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专家亲临我市指导绿色建材认证工作,召开培训会5次,现场指导20余次。截止2021年底,全市通过省绿色建材标识评审并取得证书的企业共21家(其中二星级10家,一星级11家),我市绿色建材标识认证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尤其取得预拌混凝土二星级绿色建材产品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二)市场主导,加快推进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步伐。

  1.支持利用选矿尾泥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板材。引导绿色建材行业向轻型化、制品化转型,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大掺量、高值化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建筑垃圾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开展绿色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支持钒钛高新区绿色建材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建材品质。

  2.开拓选矿尾砂尾泥在装配式构件、市政工程利用。支持老牌国有企业以选矿尾砂尾泥为原材料生产高强高性能板材应用技术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建设装配式构件生产基地,探索装配式建筑构件集约化生产,拓展预拌市场的深度挖掘和精度利用空间。同时支持绿色建材企业以选矿尾砂尾泥为原材料生产高品质的路沿石、广场砖、透水砖、彩色路面砖等市政工程材料。

  3.强化绿色建材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协助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库,实施认证企业产品入库,鼓励在建设项目中优先选用取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大幅提升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中的使用比例,力争2025年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80%以上,推动我市建筑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扶持,助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高质量发展。

  1.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做好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争取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支持项目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21年对瑞峰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和润泽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光伏一体化项目两个项目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2.加快推进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建立绿色通道、项目沟通、联合推进、协调处理“四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做到问题“零存量”、审批“快速办”。对纳入“绿色通道”的重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台账管理,限期完成。

  3.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一是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现目录最新版为(2021年版))规定,2020年度全市共有5户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累计减计收入金额15,098.67万元(2021年还未完成汇算)。二是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2020年度全市共有2户企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累计减免所得额483.27万元。三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目前,全市共有57户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享受上述政策。按照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可享受综合资源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从事符合政策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分别按照30%-100%不同退税比例退还其缴纳的增值税。2021年至今,累计21户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已退还增值税税款4680.69万元。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我市1户企业申报享受了该项减免,2021年享受优惠金额1824万元。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攀枝花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经济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