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7     来源: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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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工业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助推攀枝花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第4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研究制定促进全市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政策,在降低成本、促进投资、科研创新、企业上台阶等方面,对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钒钛深加工、新能源、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发府〔2018〕26号),印发了《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川办发〔2019〕50号)。2021年12月24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下发了《四川省2022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1〕276号),其目的在于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交易方案,2022年攀枝花市零售市场交易品种包括:常规直购、战略长协、水电消纳示范、丰水期富余电量、清洁替代中的电能替代。在满足交易品种参与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均可申报有关优惠电价政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组织县(区)经信局对企业宣传,并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让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可享快享”。

  在促进全市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钒钛重点领域方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攀枝花市留川电量电价差返还资金管理办法》,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使用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留川电量电价差返还资金,聚集打造世界级钢铁钒钛和氢能产业示范城市,重点支持“1+3+3”现代工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电子信息、大数据等新兴增量产业。

  二、关于“建议积极争取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直购电精准扶持等电力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的建议

  水电消纳示范优惠政策期限为三年,2022年为该电价优惠政策最后一年,电价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基金构成,享受全水电交易,输配电价统一为0.105元/千瓦时。

  按照《四川省2022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1〕276号),2022年攀枝花市零售市场交易品种包括:常规直购、战略长协、水电消纳示范、丰水期富余电量、清洁替代中的电能替代。水电消纳示范参与范围:全省设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凉山州、阿坝州6个水电消纳示范区。攀枝花市水电消纳示范区内,2018年8月6日后新增的工业企业(含存量工业企业单独装表的扩建产能),不包括示范区所在市(州)境内转移搬迁企业和高耗能企业。具体名单“一年一定”,由县区经信局、发改局联合推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共同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备案,抄送四川能源监管办、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在政策执行方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现已经完成第五批次申报,共计惠及企业94户(新增企业66户,存量企业扩建28户),其中米易6户,后期将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大力支持米易工业企业的发展。在政策争取方面,市委、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多次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攀枝花水电消纳开展、电网及钒钛、水电消纳就地优势等情况,恳请省厅支持我市水电消纳政策延续以及出台攀枝花钒钛与水电资源融合发展专项电价政策。5月30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整理收集区县经信水电消纳工作开展情况,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关于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6月17日,张正红书记一行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进行座谈交流,恳请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支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政策延续。6月22日,市委改革办组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企业代表,对攀枝花市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省直购电精准扶持方面,根据方案要求,战略长协电力用户参与范围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晶硅光伏、动力电池、大数据、电解氢用户;高炉渣提钛用户;重点支持攀枝花钒钛产业向钒钛高新区集聚发展。具体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审核,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认定后纳入战略长协政策支持范围。截至目前,攀枝花已积极申报符合条件企业40户。

  在攀枝花市留川电量电价差返还方面,目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正在对《攀枝花市留川电量电价差返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办法提出要紧密围绕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聚集打造世界级钢铁钒钛和氢能产业示范城市,重点支持“1+3+3”现代工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电子信息、大数据等新兴增量产业。根据《攀枝花留川电量电价差返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企业申报资格要求直接与雅砻江公司合作、与雅砻江公司下属售电公司合作,或与雅砻江公司授权的售电公司合作,按照四川省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要求参与了“常规直购、战略长协”等零售市场交易品种年度双边交易的攀枝花市内企业。在满足企业申报资格的前提下,能享受攀枝花留川电量电价差返还资金补贴。办法对分类支持、限额控制及产业引导等原则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对处于产业链前端的冶炼等初级加工企业少补,对处于产业链中后端的先进材料、机械制造、绿色化工以及氢能、储能、光电等新兴产业等精深加工企业倾斜支持;二是每度电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0.1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全部补贴金额的20%,补贴后企业每度电成本(全年到户均价)不低于0.3元;三是新引进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符合重点支持产业方向项目,以及市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公共配套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贴。

  三、关于“建议市政府帮助米易县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力争米易县省级工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取得应允、支持和突破”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规定,省级开发区须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每个县(区)的省级开发区及其管理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家、区块数不超过3块,面积不超过10平方千米,且工业营业收入应占所在县(区)工业营业收入的40%以上。若申请扩区的,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需在申报前3年均高于全省省级开发区平均水平,且拟扩区的区域原则上应控制在发展方向区内,与开发区原核准区域集中连片,扩区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平方千米。按现行政策,省级开发区的设立与国家开发区目录调整工作同步开展。截至目前,国家仅公布2006年、2018年两个版本的开发区目录,新一轮开发区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尚未启动,设立省级开发区的政策窗口期尚不明确。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推动全市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四川省“5+1”重点特色园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等项目建设,申报各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对照省级园区建设标准和要求,指导园区以园区规划为导引,加大产业引导培育,加快园区高标准建设,积极组织申报,推动园区提档升级。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攀枝花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经济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