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7-13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DRGS支付模式下中医药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2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借鉴全国DRGS支付模式下中医药支持政策先进省份的做法,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建议
(一)我市DRG付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理念
在遵循传统中医药服务路径治疗同种疾病,中医药治疗成本低于西医治疗成本并达到相同治疗效果前提下,由我局根据专家意见、客观事实确定按中医疗效价值结合DRG点数付费的病种,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的DRG付费标准,并不以医疗机构中医药治疗费用比例作为提高医疗机构结算调节系数的条件。
(二)我市DRG付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是体现中医特色,遴选适宜付费病种;二是标化临床路径,科学确定准入标准;三是基于疗效价值,合理制定同病同效同价付费标准;四是确保医疗质量,建立严格的疗效监管考评机制,最终达到充分体现中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贡献,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参保人的看病负担,提高就医获得感,实现“患者少花钱、医院增收入、医保减支出、中医特色得体现”的多方共赢改革效果。
(三)我市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出台的政策
1.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中医专科医疗机构、中医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中医专科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2.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配方颗粒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民族药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推进中药的广泛应用。将符合条件的创新性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省上确定的“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3.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DRG付费改革支持中医药服务的力度。在DRG支付体系中28个DRG中医病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覆盖面。开展中医医院考核指标与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依据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将住院中医药费用占比、住院患者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纳入评价范围,开展年终综合评价。达到量化标准的,在我市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内,适度予以奖励。逐步建立健全包括神经康复,骨科康复等中医康复病种在内的长期住院按床日DRG点数付费办法。
4.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向省上申报创新性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及时制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充分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激发医务人员提供中医诊疗服务的积极性。按照全省统筹安排,与全省同步贯彻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市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全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