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6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7-17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天府第二粮仓”核心区的建议》(第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安排集中打造”的建议
一是2022年以来在米易县成功创建省五星级米易县稻菜现代农业园区,米易县蔬菜+水稻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为蔬菜和水稻,产业之间通过水旱轮作、绿色循环、粮经复合等方式相互联系,产业关联度极高,每年整合投入涉农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进行集中打造。
二是2022年在米易县实施省级“以粮为主、粮经统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25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自筹投入1256万元用于改造“非粮化”农业园地、建立粮经复合模式和粮经协同生产经营体系。
三是连续三年在米易县实施袁隆平第三代超级杂交水稻“超高产”攻关试验示范工作,平均亩产达1000公斤以上,单产水平实现新突破。
四是每年开展现代农业园区评定,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对认定的攀枝花市现代农业园区,给予一次性补助,五星级补助200万元、四星级补助100万元、三星级补助50万元。
二、关于“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一是创新项目建设模式。采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群众自建”相结合的建设模式,中标方实施土地平整及主体工程,政府采购有机肥,受益农户建设蓄水池、高效节水田间管网和灌水器材等自建项目;受益农户自建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定额补助”,政府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并提供建后技术指导服务。
二是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出台《攀枝花市市级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县(区)两级必须配套财政资金,以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整体达到3000元/亩;除中央、省两级按照1500元/亩标准投入的财政资金外,市、县(区)两级财政补助按1500元/亩标准投入,明确扩权县按照1:9、非扩权县按照3.5:6.5进行配套,同时与绩效考评挂钩进行再次分配。
三是探索项目建后管护机制。目前各地积极探索“专合组织管理、用水者协会+管理员+农户管理、用水者协会+农户管理、种植大户(公司)代管、村组联户管理”等多种有效管护模式;实行重点工程财政经费补助,有效提升项目建后管理质量。
四是目前取得的成绩。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2.56万亩,建成各类水利工程41661处。其中,水库182座、山坪塘和窖池30773口、农村小水电92座,泵站工程479处,水闸工程48座,机电井8160眼,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833处。全市水利工程总蓄引提能力共计12亿立方米,灌溉面积81万亩,耕地灌溉面积6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5.43万亩。农机总动力达72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56%。
三、关于“加快粮食全产业链开发”的建议
一是创新粮食发展方式,通过“企业+村集体经济(专合社)+农户”的合作方式,继续开展土地季节性(水稻种植季节)集中流转模式试点示范,发展优质水稻产业化生产,建设粮食工厂化育秧中心,引进现代农机装备,从工厂化育苗到机械化播种和收获,节本增效。
二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小农经济特征明显,初步建立了“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和“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尝试种植专合社建立了“土地入股分红”的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土地租赁等方式流转农户土地,建立稻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以“保租金、保务工、保分红”的方式实现利益联结。
三是按照“市场主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股份合作”的原则,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和“企业+合作社+基地+品牌”的发展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技术托管、授权种植、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和农户建立“公司+合伙人+订单”等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让农户分享了一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四是以“一品牌两中心”建设为抓手,依托攀枝花本地和周边地区的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秉承“广纳资源、集约加工”的发展模式,构建以“外圈”为目标导向、“中圈+内圈”为叠加资源、“内圈”为实现载体的区域加工中心产业体系,实现农业工业化、农产品增值化,推进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发展、集聚集群集约成链发展、三产融合发展。
四、关于“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建议
一是积极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示范带动能力。总结和推广一批包括生产托管在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模式,推动服务模式创新,用典型服务模式引领社会化服务发展。
二是区域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和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农产品加工园区建成投产,仁和区、盐边县分别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全市共有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2户;川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金沙江智慧物流商贸城等重点物流项目加快建设。
三是全市现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9家,省级以上24家(国家级2家),现有农民合作社1427个,省级以上示范社98个;现有家庭农场4946家,省级示范农场59家。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农产品加工园区实现投产,区域内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2户,营业收入7.5亿元,仁和区、盐边县分别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
五、关于“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建议
一是高效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粮食产业发展。
二是及时足额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实惠,激发种粮农民积极性。2022年,全市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51.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9.4万元、稻谷补贴资金336.2万元、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270万元。
三是持续开展涉农保险,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2021年,政策性保险实现种植业承保面积133.93平方千米,能繁母猪承保4.08万头,育肥猪承保21.35万头,政策性保险保费总额2078.99万元,各级财政补贴1692.75万元。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