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1-15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办发〔2020〕24号)部署安排,东区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2020年2月28日,区委向市委、区政府向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强化2019年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制定《东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细化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及考评计分规则,完成了对区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的考核。三是制定《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二)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一是开展2019年东区合法性审查清理统计。对文件起草单位及数量、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形式、数量及占比、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2019年东区开展合法性审查200余件,其中审查合同协议问题文件占比最高,占所有存在问题文件的75.6%。二是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口。保证区政府常务会议题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2020年审查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209件,区政府及办公室出台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在重大合同协议、文书方面重点完成了对阿署达片区征地、各街道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攀西阳光欢乐谷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等相关合同协议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0余条,确保了东区街道(镇)区划调整和部分道路名称变更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要求顺利推进。三是支持市政府相关立法工作。积极参与了《攀枝花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立法,为修改完善法规条文深入了解客观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立法需求,找准法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沟通协调、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提出针对性的修改建议意见4条。四是将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到位。编制了《2020年度东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领域改革举措,东区制定了多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关于细化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策措施的通知》《攀枝花市东区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东区工业企业(项目)招商引资扶持办法》《攀枝花市东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等,为辖区经济发展、应对疫情、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二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案件20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打造品牌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东风社区“法约星期三”、新源路社区“法律义诊”等法律服务品牌在辖区群众中耳熟能详;省司法厅王强副厅长、四川省委党校郑妮教授等到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研对工作成效予以肯定。三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取消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了“东区政务服务APP”+“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营商通”+“自公告”四位一体的网办平台,“一次办”事项达到94%以上、“马上办”事项达到46%以上,一体化平台延伸至社区(村),实现了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2020年清理保留《东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23项,政务服务事项有20%以上依申请办理的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零材料申报,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整体压缩70%以上,在经济下行和疫情防控的不利条件下,通过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东区企业共6313户比2019年同期增长17%,个体工商户共 26338户比2019年同期增长12.4%。四是开展各类重点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在工程项目招标领域专项整治中,对东区57个招投标项目进行了清理,未发现问题,清理确认2018年6月以来东区未出台涉及招投标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抽检各类食品药品789批次,现场检查医疗机构1000余户次,限期整改无住院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13家,检查企业207家次,发现隐患678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95份,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立案14起,罚款111.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开展东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联合区委编办对全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及“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两张清单进行了清理及动态调整更新,涉及23家区级部门,4265项责任事项,编制了《东区相对集中行使审批事项基本清单》和《东区相对集中行使执法事项基本清单》。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工作。在区级执法部门大力推广使用《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汇编》;加强了执法队伍管理和培训,更新应用新版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完成了2020年东区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执法人员信息年审统计工作,清理确认在岗行政执法人员693人,严格落实持证上岗,组织各执法部门5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1次;督促各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在疫情防控刚开始,立即编写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过程中人员隔离和疫区封锁等措施涉法问题的意见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编制印刷《攀枝花市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工作手册》2000册,发放到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和银江镇,明确了执法依据,对行政机关如何在疫情防控中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利、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等事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建议。四是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开展了乡镇执法体制改革专题调研。通过对银江镇行政执法体制现状实际调查情况,编写了《关于银江镇行政执法体制情况调研报告》。五是强化对区级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指导监督。加强区级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制定财税、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多类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多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东区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专项活动,收集并整改落实问题清单7条。
(五)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推广运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完成行政复议机关、人员以及2019年办理案件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印制行政复议专递封套1000个;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决定不予受理;上报区政府和政府部门行政复议机构基本情况。二是督促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2020年区级部门处理各类行政调解1600余件。三是做好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积极整理区政府部门涉诉问题,分析总结经验,针对高风险、易发、多发问题形成工作报告向具体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20年东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因机构改革和街道(镇)行政区划调整,部分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仍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执法队伍尚在磨合中;二是随着国家《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修订更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定,自觉把法治原则和法律要求贯彻到行政决策全过程。对区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清理备案。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确保决策效果。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大力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持续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坚持一手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手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聚焦基层,力量下沉,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资源,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规则,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纠正行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