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tcj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职能职责,现将2022年度市经济合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章节专门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报告贯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经济合作局先后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2年工作任务部署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平台等学习平台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与经济合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持续学法,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均得到不断提升。2022年,全局干部职工在四川省学法考法平台考试平均成绩为98.71分,均达到“优秀”标准。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市经济合作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一是局主要领导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等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中心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等原因引起的案件、事故,没有因被媒体、上级批评、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优良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和经济合作工作职能职责,我局持续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后半篇文章”,切实保障在攀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项目建设投产和有序经营。一是常态化开展“进千企”活动。先后分为4个工作组,深入项目现场、企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现场办公、问题协调120余次,摸清项目履约、开工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依法依规为招商引资企业协调解决一批共性和个性问题,为“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力保全年红打下坚实的基础,先后协调解决企业在履约、开工、投产运营等方面的困难问题22件。二是依法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确定西区、米易县、盐边县和钒钛高新区为我市帮办代办工作试点县(区)和园区,为我市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要素保障、备案审批、招聘用人等事项提供全方位帮办代办等“保姆式”服务。牵头开展的“保姆式”服务工作被省政府督查室作为2022年上半年综合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了全省通报表扬。三是落实好企业座谈会制度。牵头完善并实施攀枝花市企业座谈会制度,完成攀枝花市企业座谈会制度的修订工作,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攀枝花市企业座谈会制度(2022 年修订)〉的通知》,继续坚持多方式广泛收集招商引资企业在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今年以来,牵头筹办3次企业座谈会,先后征询1053家(次)企业,收集企业困难问题184个,对收集的困难问题按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的原则分级分层进行了协调处理,其中,5个重点问题由分管市领导牵头“一对一”专题研究解决。
(四)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市经济合作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做到公开内容多样化、规范化,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抓住关键环节,结合招商引资职能职责,突出客商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了经济合作局工作职能、局领导分工、科室工作职责、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重点招商项目、招商活动等政务信息。2022年,全局通过“投资攀枝花”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3条,其中机构设置6条,工作动态223条,投资政策33条,投资服务31条,投资环境14条,招商项目42条,产业基础9条,行政执法5条,其他200条。通过“投资攀枝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3期260条。2022年以来,全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依法履行外资行政管理职能。结合市经济合作局外资管理职能,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20〕422号)、《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关于做好2022年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经合发〔2022〕13号)精神和《攀枝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攀枝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攀市监发〔2022〕14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对大润发、金江钛业、跃鹿汽车销售等3家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企业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事项变更报告,是否按规定填报年度报告,是否准确、及时报送投资信息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有关抽查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按要求录入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我局外网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六)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和行政。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六项工作制度规定,对涉及经济合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有效确保了我局顺利通过2022年开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专项整治。二是严格遵守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我市与企业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广泛征求司法部门意见,在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审议。三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严格执行聘用律师备案管理制度,组织聘用律师常态化为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讲座,为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及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主要是机构设置还不够完善,市经济合作局没有设置专门法治科室,抓法治工作的专业化、专一化力度不够,还不能较好的适应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要求。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市经济合作局将坚定不移地推动招商引资领域法治工作,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利用“投资攀枝花”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向招引企业宣传有关招商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招引企业中营造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持续营造法治化的“亲商安商富商”营商环境,广泛开展各类法律进企活动,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不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依法依规保障在攀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对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重大执法决议等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
四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向社会广泛宣传招商引资有关法规政策,及时公开部门日常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优化改进“投资攀枝花”网站系统,提升政务信息质量。做好微信平台、网站平台群众来信、反映问题的回复工作,回应好社会需求和关切。
专此报告。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