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八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18-02-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八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规〔20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6〕212号),按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及《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7〕449号)要求,经评审和公示,同意上海金山工业园区等15个产业集聚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优势类)”、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等36个产业集聚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特色类)”(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新内涵和新要求,做好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等工作,实现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产业集聚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指导推进国家、省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完善示范基地的培育体系。要强化政策引导,在产业规划布局、重大专项、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方面,集中资源予以重点支持。要注重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加强典型经验宣传。
三、按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方案》(工信厅规〔2017〕107号)要求,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对示范基地进行分级分类指导。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八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