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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做好不见面招商?广西刚发布的这份工作方案值得借鉴

来源:tcj     发布时间:2020-03-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服务企业和招商引资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 “不见面”招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帮助招商引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号)等惠企政策。开展在线走访企业工作,成立“在线服务专班”,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利用1个月时间,以在线方式走访慰问招商引资企业,及时收集分析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和存在的困难和诉求,每个市问需问困不少于100家企业。充分发挥商协会、驻外招商办事处或代表处、合作企业等优势和渠道,协助招商引资企业采购必要防护物资,着力解决企业融资、用工、物流、原材料等面临的实际问题,指导企业做好内部防控工作,大力支持各类招商引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推动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尽快建设、竣工投产项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鼓励各地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鼓励支持各地在特殊时期创新各种“不见面”招商引资方式,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和合作媒体,通过APP、H5、电子书、PPT、宣传片、新闻报道、发布会、视频洽谈、虚拟考察、在线签约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网络招商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精准推送和对接,探索智能招商;发挥商协会、驻外招商办事处或代表处、投资促进顾问等招商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委托招商、驻点招商和以商引商。进一步夯实招商引资项目储备,精心策划包装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吸引力的招商引资项目,创新投资机会和招商引资项目发布方式。
 
 
 
 
三、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更好发挥招商引资项目免费代办服务平台、政企沟通服务平台和企业投资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保证业务咨询渠道畅通,对与防疫有关的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支柱型企业和龙头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安排专人全程代办,依法高效服务。认真梳理近两年来已洽谈未签约、已签约未履约、已履约未开工、已开工未复工、已开工并复工的招商引资项目,准确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疫情影响受损程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协调推进和复工复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鼓励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招商引资纾难解困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坚定企业投资信心,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四、强化防护医药类企业专题招商。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加强精准对接,迅速开展防护医药类企业专题招商活动,力争引进一批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消杀用品、生物医药等生产企业,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为缓解防护用品供给紧张、加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为招商引资企业复工复产排忧解难。各级投资促进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不见面”招商,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投资促进工作不断档、不停顿。要了解掌握辖区内招商引资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基层单位招商引资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投资促进局)。
 
附件:2020年广西“不见面”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2020年广西“不见面”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行“不见面”招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档、不掉线,以高质量产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坚持依托网络、聚焦重点、整合资源、创新方式、注重实效,通过深入开展“不见面”招商,克服实际困难,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档、不停顿,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全区投资促进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为如期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以“三企入桂”和浙商广西行活动为抓手,以自贸区和重点产业园区为平台、以培育壮大“三大三新”产业和打造八大产业集群为重点,突出抓好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资。结合疫情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三企入桂” 和浙商广西行工作方案和自贸区专题招商工作方案,指导各市做好项目储备、信息发布、精准对接和洽谈签约等工作,为有效开展“不见面”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产业分析和项目策划。针对重点产业,围绕“三企”等目标企业,借助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力量,加强产业发展研究分析和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更新完善产业全景图、重点企业目录,制定重点产业招商专用地图(PC版和手机版)。结合产业基础、特色优势和发展方向,精心策划包装一批有特色、有优势、有吸引力的产业项目,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广西招商服务大数据平台,将重点招商项目实时上网入库,供全区各部门实施共享,打造供需匹配、实时更新的网络化智能招商平台,为有效开展“不见面”招商引资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快建设全球化投资促进网络。坚持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以情招商,加快拓展全球化招商引资网络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与欧洲、美洲、东南亚、日韩、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在桂投资的重点企业、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联系,协商布局驻国(境)外招商办事处或代表处事宜,开展网络协商洽谈、网络签订委托协议,为有效开展“不见面”招商引资拓展合作资源。

  (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充分发挥招商引资项目免费代办服务平台、政企沟通服务平台和企业投资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对标先进持续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有效开展“不见面”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条件。

  (五)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在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疫情形势,加强政策研究,依法依规出台力度更大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有效开展“不见面”招商引资提供政策支持。

  (六)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鼓励各地由传统登门拜访、“面对面”招商方式向远程在线对接、“不见面”招商方式转变。一是推动流程再造。大力推行“连线”洽谈、“邮寄”签约、“线上”服务,整合招商信息发布、目标企业筛选、项目对接洽谈、投资考察、合同签约、审批服务、政策支持等相关环节,鼓励与专业机构合作,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创新完善“不见面”招商工作流程。二是整合招商资源。充分依托现有的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和合作媒体资源,增设“网上项目路演室”、招商引资专题专栏信息等,广泛运用APP、H5、电子书、PPT、宣传片、新闻报道、发布会、视频洽谈、虚拟考察、在线审批、网上“投资投诉”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网络招商,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精准推送和对接,探索智能招商;发挥商协会、驻外招商办事处或代表处、投资促进顾问等招商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驻外招商和异地招商。三是注重实际效果。与传统招商方式相比,“不见面”招商也有一些弊端,要确保信息发布真实有效、企业咨询渠道畅通,推动疫情过后一批“不见面”招商项目能够加快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领导。各级投资促进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不见面”招商工作的统筹领导,指导各市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制定“不见面”招商工作方案。各级政府要积极为开展“不见面”招商工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二)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推进自治区层面“不见面”招商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级各部门“不见面”招商工作的成效和创新经验。各市、县(市、区)、园区要坚持目标导向、压实招商责任,强力推动本辖区“不见面”招商工作。

  (三)强化考核奖惩。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绩效办要把“不见面”招商工作纳入本年度设区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内容,及时兑现考评奖惩。对在“不见面”招商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将通过现场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