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10-25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对我委《关于将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尽快纳入到“一区多园”建设的建议》提案答复的意见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进一步听取了各方意见,责成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您充分沟通交流。现就提案办理相关情况再次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区多园”建设建议
2021年印发的《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资源和要素整合进一步加快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21〕 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一区多园”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建成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双千亿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达50%以上,钒钛产业高端化发展初见成效,创新资源整合集聚效果显著,创业活力大幅提升,绿色、宜居、智慧的科技园区形态初步显现,对区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按照《实施意见》,在2020年托管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的基础上,2021年将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入托管范围,进一步做大做强“一区多园、联动发展”格局。目前,高新区入园企业790家,其中“四上”企业158家,营收亿元以上企业75家,有效高新技术企业37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上市企业3家。在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下,预计2023年将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纳入“一区多园”发展。
二、关于统一招商工作建议
按照《实施意见》,通过整合“一区多园”招商资源,开展统一招商、产业链招商、第三方招商,推进优势产业、产业链、产业集群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精准度和落地率。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一区多园”产业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一区多园”空间规划编制和“一区多园”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市科技局负责统筹“一区多园”科研平台规划编制,切实推动“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涉及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社会事业项目由““两城”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目前,相关工作正按要求有序推进,今年1-9月,钒钛高新区新签约产业项目32个,项目总投资553亿元,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7个。
三、关于电价优惠相关建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50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高新区管委会积极支持、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电价优惠。一是宣传优惠政策。用电企业水电消纳试点范围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6号)印发后新增企业(含存量企业单独装表的扩建产能),执行期限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和财政补贴。用电企业若满足上述条件,市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市经济和信化局将其纳入水电消纳示范试点范围。二是做好争取工作。对于重大产业项目可享受园区最优电价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消纳、战略长协、雅砻江公司每年1.1亿元的电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及资金支持,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协助企业向上争取增量配网试点等相关政策支持。三是两个园区暂未享受优惠。省政府每年修订当年电力交易政策,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以及优惠电价政策惠及产业和区域进行严格控制,在宏观统筹下,全省电价政策将逐步趋同。目前,相关优惠电价政策对区域及行业有严格的准入条件,且实施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需对企业名单逐一审核,前期已纳入“一区多园”的安宁、迤资园区目前暂不能同等享受钒钛高新区战略长协等相关优惠电价政策。
感谢您对钒钛高新区开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