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统筹规划市政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攀枝花市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智慧城市的建设,为市民提供了优越便利的工作、生活环境。贵委提出的“减少市政工程重复建设,统筹推进建设我市成为‘友好生态环境、宜居公园城市’”的建议,对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意义重大。

  一、关于重复开挖城市道路、重复建设的建议

  为切实加强主城区道路施工管理,统筹实施道路施工工作,减少主城区道路重复开挖、重复建设问题,2020年12月2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攀枝花市主城区道路施工联动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对我市主城区内供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管线单位在城市主干道红线范围内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项目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施工项目。

  拟计划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企事业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明年的年度施工计划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水、电、气等单位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施工计划协调会,对各单位本季度施工项目的施工时间进行协调(原则上,各单位季度内施工时间接近的工程项目应同步施工,能共沟设置的管线尽量同沟敷设,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也会根据实际和施工计划协调会议相关情况,统一安排施工时间,并向有关施工单位反馈,由主施工单位牵头开展项目施工报批事宜。除市委、市政府临时安排的重大民生、城市建设项目以及抢修项目以外,未在施工计划协调会通过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批准。

  已完成第二季度主城区道路施工项目统计工作。2021年上半年各企事业单位共报送施工项目19个(件),其中2件已经完成。目前,正在稳步推进第三季度统计相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完善修订《攀枝花市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相关要求,并持续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二、关于“大幅提高随意破路门槛费,促进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费集中使用的”建议

  根据《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费、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攀发改价格(2018)59号)精神,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进行了明确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该文件收取相关费用。

  在行政审批件办理过程中,市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一体化办事指南,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进行实地踏勘,统筹考虑实施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做到应批则批、能批则批,不能现场决定的均提交局办公会审定,确保审批程序的严肃性及公正性。同时,为保证后期复绿质量,市城管执法局以协议方式提出相关要求,安排技术人员指导施工方科学施工,待达到行业规范规定条件后方接手管护,确保景观效果良好。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