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冒黑烟柴油车治理的建议》(第105 号提案)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1-06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冒黑烟柴油车治理的建议》(第105 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年审关”的建议

  我市已于2015年将机动车排放检验纳入机动车定期审验流程。在用车年度审验必须进行排放检验,2019年对应检车辆全部进行检验,共计检验158673 台次机动车;新上户车辆核查随车环保清单,除国家明确的免检车型,其他车辆上户前必须进行排放检验并达到国家标准。车辆的年度审验或注册登记全程由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实施网络审核,超标排放车辆不能通过机动车年度审验或进行上户登记。

  二、关于“严查车辆冒黑烟违法问题”的建议

  按照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加大了道路抽检联合执法,先后投入200余万元资金配置了光遥感筛查和便携式检验设备,严格实施道路抽检执法,2019年共计抽检机动车48095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200余份,处罚1500余元。在加大道路执法检查的同时,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建立检验和维修同步监管制度,对排放检验超标且不维修、不治理的车辆及时向社会公开,且不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维修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实施强制报废。目前已初步搭建监管平台,建成联网维修站9个。

  三、关于“持续加大车辆更新及尾气治理改造力度”的建议

  为了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和实施深度治理,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结合实际,督促公交、环卫等车辆保有量较多的市政单位先行开展治理。截至2019年我市已有新能源公交车辆215 辆,占比达 29.6%。公交、环卫等市政单位2019年整治尾气超标车辆700余台次,投入整治经费280余万元。针对社会民用老旧车辆,我市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加快推进淘汰。

  机动车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性的复杂性工程,不仅涉及汽车设计、制造、燃油标准等环节,还涉及检测站管理制度与治理设施等技术环节,同时要兼顾治理效益与成本。我市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在近几年得到了推进,但整体成效尚未全面体现,距离市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相关工作制度有待完善。下一步,我市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道路抽检联合执法制度,完善检验和取证的手段和方式,全面落实“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工作模式,加大对道路行驶超标排放及“冒黑烟”车辆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车辆现有治理设备(三元催化器、尿素罐等)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打擅自停用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检验和维修同步监管制度(I/M制度),强化对定期和抽查检验超标车辆的维修监督,完善网络监管平台,同步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和执法监督,及时曝光超标车辆,督促车辆及时维修,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予以强制报废。三是加快新型治理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深入推进老旧车深度治理,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政策的研究,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制定我市老旧车辆淘汰更新的补偿政策,鼓励老旧车辆所有者提前实施淘汰更新。

  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