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与地方文化建设双向互动的建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2-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2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与地方文化建设双向互动的建议》(第8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情况
我市自2005年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共挖掘整理出了9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其中,有57项进入了省、市、县(区)三级保护名录(省级名录13项,市级名录15项,县级名录29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5人,其中:省级8人、市级21人、县级36人。我市2014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攀枝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每年给予市级传承人每人3000元补助经费。
近年来,我市部分学校开展了“谈经古乐”“大田板凳龙”“苴却砚雕刻”“笮山锅庄”等非遗项目进校园传承活动,在学校普及“非遗”知识,传授技艺,一些学校教师也成为非遗项目传承人,对于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现行课程设置的相关情况
按照国家、省对学校课程设置的相关规定,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分三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国家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科目、课程标准、课时安排组织进行。我省地方课程由省级统一,开设《可爱的四川》、《家庭.社会.法治》、《生命.生活.安全》。学校课程包括周工作安排与总结、班务工作、少先队和团支部活动,其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品德教育、防邪教教育、防艾滋病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学校课程教育、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等内容。课程设置中,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是国家、省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市(州)以下无权改动。在学校课程中,可以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的课程教学内容。学校课程的课时量有限,1、2、7、8、9年级每周只有1课时,3、4、6年级每周2课时,5年级每周3课时。
三、我市鼓励学校将将适合学生学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学校课程建设
我市鼓励学校将适合学生学习的非遗项目纳入学校文化建设中。在《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从理念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行为文化等多个维度构建学校文化的路径。在实施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投入了必要的经费和人力、物力,打造学校文化。各县(区)涌现出一批学校文化建设先进、示范学校。我市鼓励学校将适合学生学习和参与的非遗活动纳入学校课程,丰富学校课程内容。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怀。鼓励学校教师中的非遗传承人将非遗项目的技巧、练习方法教给学生。
将“非遗”项目纳入“非遗”传承区内学校课程建设,纳入学校活动组织学生熟悉、了解、学习,由学校按照学校课程建设程序进行即可。但纳入全市所有学校的学校课程则不合适,也没有必要。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今后我们将继续支持学校开展学校校本课程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适合学生学习的“非遗”项目纳入学校课程或学校活动,为“非遗”传承、丰富学校校园活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