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助仁和区南部少数民族乡镇快速实现小康的建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仁和区南部少数民族乡镇快速实现小康的建议》(第10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边远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我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全力补齐民族地区这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民族地区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2年以来,我市争取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边远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一是争取省对我市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发展资金200万元定额补助政策。二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明确了民族地区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要求县(区)八税分享收入的20%作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形成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三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对口支援边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委办发〔2012〕40号),确定了由6个大企业和2个行政管理单位等8家单位对口支援8个边远民族乡(镇),按每年300万元为基数采取现金或以物折资、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投入;四是市交通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加快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交〔2012〕179号);五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攀枝花市贯彻〈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的实施方案〉》(攀委办发〔2012〕11号)。六是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七是市委出台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攀委发〔2016〕6号)。“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政策,稳步推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向省级汇报我市民族地区发展的困难,争取上级的支持,并认真研究出台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策和措施。

  关于将仁和区南部少数民族乡镇特色农业发展列入精准扶贫对象并给以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建议

  1、2015年,仁和区有10个村纳入省级贫困村,其中有5个村在仁和区南部少数民族乡镇(啊喇乡啊喇村,平地镇波西村、辣子哨村,大龙潭乡干坝子村、大龙潭村)。这5个村都享受了精准扶贫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有市级领导联系和部门定点帮扶。这几年,仁和区委、政府也将民族地区的发展纳入重点工作,从2014年开始,每年投入本级财政资金30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为民族地区脱贫、同步实现小康打下了基础。

  2、2012年在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该项目总投资2685.5万元,其中三州开发资金补助500万元,整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资金380万元、民族文化元素建设和巷道整治资金55万元、秸秆气化专项资金250万元、水利部门资金61万元、省级扶贫资金2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33.8万元,项目区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5.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涉及葡萄产业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民居风貌打造工程等。项目实施后,村基础设施大变样,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迤沙拉村村内道路形成网络,集中居住区及入户道路实现硬化;集中供水有保障,100%农户饮用自来水;村内电力设施完善,农户用电、广播电视和通信覆盖率达到100%。户内生活设施基本现代,户外装饰体现地方民族特色,村内居住环境优美。

  3、2015年,在仁和区啊喇彝族乡啊喇村开展了“彝家新寨”建设。项目总投资:1627.5万元,其中争取省级扶贫资金437.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民族资金30万元,扶贫资金70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750万元,涉农资金2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村民自筹120万元。完成了房屋新建30户,风貌改造95户,修建农村廉租房6套;完成了2000亩水果品种改良,700亩桃树种植;新建小水窖180口,新建饮水沟渠4.2公里,新建提灌站2座;新建道路11公里;修建村民活动中心3处。项目完成后,改善了该村彝族同胞居住环境,确定了产业发展方向、修建了产业道路,为该村脱贫、同胞达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非常感谢您对民族地区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履职尽责,促进民族地区更快更好地发展。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