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完善炳二、炳三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2-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炳二、炳三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议》(第94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情况
随着攀枝花城市面貌的不断提升,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建设。目前集中开发建设的区域主要包括炳二区、炳三区、炳四区和渡仁片区,相关部门正按照《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攀枝花市城市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逐步对片区内所需的教育、医疗、农贸市场、城市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投入建设。已建成的四十中小学校、学府公园集中绿地、炳二、三区主干道路、公交场站、金海
世纪城农贸市场等,以及在建中的花城新区医院、四十二中小学校、海德堡农贸市场、印象马德里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对改善我市城市面貌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在大力发展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过程中,我市各级财政主要通过举借政府债务和土地出让金等方式逐步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于攀枝花政府债务总量已锁定,在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试图通过举借新的政府债务是无法全部满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因此,我市各级部门将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努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部分待移交项目工程资料不齐、未达到移交的工程质量标准等原因,造成诸如炳二、三区道路系统、市政设施、道路绿化等未能及时办理移交。市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移交事宜,明确了职责分工和移交时点,市财政对市级投资未移交项目的后续完善工程给予了资金保证,完成了如奥林匹克公园道路、龙密路损坏路灯维修等工程。但仍有部分工程正在组织实施过程中。
二、关于城市配套公共停车场建设
根据2016年3月23日由市政府批准实施的《炳草岗片区(炳一单元、炳二单元、炳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我市住建部门在编制过程中,针对炳二区、炳三区公共停车场基础设施配套薄弱的区域进行了综合考虑,已在炳二区41中小附近、炳三区中环天地、42中小处规划有公共停车场。下一步,将根据规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情况,逐步丰富和完善公共停车场配套设施。目前,即将对42中小公共停车场进行建设,预计今年9月底能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我市城市控规方面对我市新建建筑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一定提升,通过综合治理,炳二炳三区的停车问题能够得以解决。
三、关于城市配套农贸市场建设
我市十分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已经制定了《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1—2020),在加快实施该规划中,相关部门积极结合片区人口数量、消费需求以及与周围农贸市场服务间距等要素,农贸市场建设是以满足周边群众生活便利为主要目的,将形成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网点。已建成的炳三区首个农贸市场—金海新集市开业试运营;近期在建的生鲜卖场主要为北京华联•半山康城店,目前该项目已进入装修收尾阶段,预计于今年6月底开业;待建的生鲜市场主要为大润发•时代天街店,大润发•时代天街店地产业主和超市业主双方已签约,预计于今年底进场装修。建成后与金海新集市(农贸市场)、北京华联•半山康城店在炳三区成“品”字型布局,实现周边居民小区全覆盖,基本能满足社区居民的购物需求。
四、移交东区后经费问题
目前,待移交的炳二、三区市政设施应当移交给东区政府和市政工程管理处。东区政府负责筹措移交后由东区政府负责管护的基础设施的管护经费,市级财政仅负责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处接管的基础设施所需管护经费。根据市政府《关于炳二、三区市政道路管理工作移交协调会的纪要》(市政府会议纪要第51期)、《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攀府发〔2008〕45号)和《关于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事权和财权关系的通知》(攀府函〔2008〕94号)中有关移交工作要求以及市、区事权财权划分的规定,市、区两级财政应分别核算和解决移交后实际增量产生的管护费用。上述文件规定,包括上级或市级投入的应移交给东区政府管理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后的管护经费应由接管区政府负责筹措,市级财政不予安排补助经费。
市政工程管理处新增基础设施管护经费问题。市财政在财政增收乏力、刚性支出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下,积极通过多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日前正通过专项资金弥补市政工程管理处一部分管护资金缺口。同时,市财政会同市政工程管理处研究调整年度经费安排计划,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压缩不必要的经费开支,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积极保证当年重点保障项目。市财政将根据财力状况,不断加大城市管理经费投入力度,保证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