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9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建议》(第5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到新建商品房营销中,一定程度促进了我市新建商品房销售,同时也出现个别中介恶意诋毁楼盘等扰乱市场秩序问题。当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正联合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拟通过三年时间,严肃查处和打击房地产中介市场乱点乱象问题,规范行业秩序,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房地产市场氛围。
一、关于“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中介机构从业范围”的建议
(一)关于“机构成立必须配备具有相应专业从业资格人员”的问题。
2013年以来,为不断降低各类人员就业创业门槛,持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国务院审议通过取消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434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实施的“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属于水平评价类而非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因此,不能限制房地产经纪机构成立时必须配备具有相应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要求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排查、查处无证经营、违规经营、“黑中介”、虚假宣传等行为。
(二)关于“核准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至少具备一定的民事赔偿能力”的问题。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次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批准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明确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银行、证券、期货等23个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以外,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以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三是鼓励、引导、支持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因此,根据《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且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后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对房地产中介市场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行为。
(三)关于“严格核准经营范围,限制中介机构参与本地新房分销”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解决全国各地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一致、信息告知不清楚、不到位等问题,自2020年11月27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了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一是申请人通过全国统一的数据查询接口,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中自主勾选规范表述条目办理登记;目前房地产中介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主要有“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3条。二是登记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而房地产经纪、咨询、评估均属于一般经营项目,无需办理经营许可。
因此,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即不能限制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本地新房分销。
二、关于“加强行业管理,完善行业规则”的建议
(一)关于“加强中介机构诚信系统建设,开展信用评级”的问题。
2021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厅拟定《四川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开、使用、更新、管理等工作。”据了解,《四川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未印发实施;待其印发实施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及时对应制定有关落实措施,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二)关于“加强推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培训、考核与评判制度”的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发挥协会统筹、服务作用,适时组织开展专家讲座、人员培训、从业知识考试等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积极申报、备案房地产领域相关职业(技能、工种)培训资质,面向房地产领域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三、关于“完善法律规定,正确引导行业发展”的建议
2021年12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攀住建发〔2021〕287号),成立“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明确了重点整治“房屋买卖”“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个方面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查处1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购房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巩固房地产市场乱点乱象治理成果,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在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的通知》(暂命名),拟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合同管理等方面着手,因城施策,完善监管措施,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行为。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