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关于加快推动充电桩的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充电桩建设布局的建议

  新修订的《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修编(2017—2030)》,明确了市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时最低按照总停车位的10%配建充电专用停车场位。

  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攀枝花市加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试行)》,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规划、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攀枝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为导向,充分结合电动汽车发展前沿技术,构建覆盖全市、功能完善、使用便捷与全市电动汽车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实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能力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

  其中:2022年拟规划专用充电桩48个,均为直流快充桩,合计建成专用充电桩119个;规划公用充电桩113个,其中直流桩72个,交流桩31个,合计建成公用充电桩193个;自用充电桩500个。

  2025年拟规划专用充电桩263个,均为直流快充桩,合计建成专用充电桩334个;规划公用充电桩545个,其中直流桩424个,交流桩121个,合计建成公用充电桩625个;自用充电桩1500个。同时,在配套电网建设、优化运营模式、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关于优化使用充电桩补贴的建议

  我市采用执分时电价机制降低电费,一户一表居民的充电设施用电已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电价在平段基础下浮60%,从而引导用户多使用低谷电,减少电费支出。

  我市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前暂免基本电费,有效降低了充电成本。

  三、关于“加强充电桩建设要素保障服务”的建议

  根据国、省有关文件精神,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电动汽车发展规划的衔接,尤其将公共充电设施选址、建设标准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相关建设要求。各县(区)结合市级要求,编制本行政区专项规划或者建设方案,构建以市级规划为统领,各县(区)规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确实保障充电桩建设的规划用地等要素。

  四、关于统筹全市充电桩服务的建议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攀枝花市充电基础设施必须接入省级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优势,围绕广大电动汽车用户需求,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等服务。

  五、关于鼓励充电桩企业探索成熟运营模式的建议

  我市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成熟运营模式,积极引导充电桩行业良性发展,探索充电服务运营模式多样化以及多领域的应用,完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借助省级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充电服务水平。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