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攀枝花市宠物管理法的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12-11 来源:市人大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制定攀枝花市宠物管理法的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城市宠物饲养管理进行立法的建议
根据《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将从五年立法规划中选取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6〕15号)要求,年度立法计划须经市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并由市委转发组织实施。
2017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从2018年起,各市(州)(成都市除外)一年原则报请批准一件地方性法规。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的通知》(川人办〔2018〕66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起,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全面加强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重大改革决策的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社会重大关切等因素,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科学论证评估,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综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城市宠物(犬、猫类)饲养管理方面的立法调研工作,并根据立法调研情况,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市委的有关要求,争取尽快将《攀枝花市城市宠物饲养管理条例》纳入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实行政府管理与社区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在居民中开展依法、文明养宠物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近几年来,公安机关会同市农牧、卫健、城管、工商、社区等部门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同时,还联合市文明办开展了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专题宣传,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宣传力度和范围还不够,氛围还不浓厚,没达到预期效果。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联合市文明办,将依法、文明养犬作为一项日常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强化市民养犬意识,推动依法、文明养犬上新台阶,为进一步净化我市居住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另外,近年来,我市的东、西区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城管、街道等部门开展了预防狂犬病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并通过网络、电视台、攀枝花日报等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发放各类狂犬病知识宣传资料3万多份,在一定程度上,使广大群众掌握了科学文明养犬方法,增强了自我防范和自觉规范养犬的意识,积极支持了狂犬病的防控工作,提高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三、关于犬只领养登记和加大对无人认领宠物进行收养管理的建议
目前,此项工作在我市基本未开展,据掌握,我市现有民间犬只收容所2家,因受资金、场地、人员等多种因素影响,收容量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收容和领养的需要。建议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对犬只收容和领养作出专门规定,鼓励民间爱犬人士积极开办犬只收容所,合理规划布局犬只收容所建设用地,同时,政府投入部分资金,积极组织募集民间资金,为犬只收容所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
四、关于解决犬只扰民问题的建议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对犬只扰民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一)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组织捕杀犬只并对责任人处以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罚款。(二)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其令责任人限期履行。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由责任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处以每只犬二十元至一百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免疫、检测手续。目前,我市正在起草的《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也将对犬只扰民问题进行规范。
五、关于强制接种防疫方面的建议
据统计,全市犬类养殖数量为11.85万只左右(其中:农村10.15万只、城市1.7万只)。由于人们对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认识不够,防控意识差,极易造成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为防止狂犬病的发生,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市各县(区)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加强了对狂犬病的防控工作,全市每年组织狂犬病疫苗3万多份,对城市和部分农村的犬只进行免费免疫。东区、西区作为重点防控区域,按照市、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主城区狗狂犬病的免费免疫工作。根据狂犬病流行的特点,在每年的春夏季节,东、西区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分别在各个社区设立狂犬病集中免疫点,免费为养犬人士进行狗狂犬病疫苗注射,并与定点的宠爱动物诊所签订了狂犬病犬只免疫协议,对没有及时进行集中免疫的犬只进行补免,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狂犬病的免疫密度,为有效防止狂犬病的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保障了主城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来,我市未发生一例人感染狂犬病病例。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切实加强主城区狂犬病防控工作,力争主城区狂犬病的免疫做到全覆盖。一是对规模养犬场和流浪狗收容所(点)免费提供狂犬病疫苗、消毒药品和器械,定期开展犬类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技术培训和狂犬病流行性病学的监测工作;二是要求各县(区)动物防疫机构加强与街道办事处(乡、镇)的协作和配合,定期在各个社区开展狂犬病集中免疫工作,并对犬只健康和诊疗提供社会化服务;三是加强对宠物诊所的监督和管理,利用宠物医院(诊所)的资源和优势,积极探索宠物诊所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途径。
实施犬只免疫登记证制度,是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我市开展主城区狂犬病防控工作以来,东区、西区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积极做好养犬免疫登记管理工作,累计向养犬户办理犬只免疫登记证15000多份,为防控狂犬病的发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推行养犬免疫登记证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切实做好犬只免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控狂犬病的发生。
据了解,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的宠物交易市场。
六、关于排泄物处理的建议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针对委员提出的“宠物随地大小便,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议,该局立即行动,督导各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住建部标准落实清扫保洁制度(主干道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天,次干道、支道不低于12小时/天)的基础上,加大保洁频次,及时清除宠物粪便。
在此,对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请你们继续关注城区养犬事宜,多提宝贵意见。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