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政策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1-3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政策支持的建议》(第2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政策支持”的建议

  2018年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8〕13号),主要政策有:一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支持力度;二是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三是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土地支持力度;五是落实秸秆初加工生产用电电价政策等一共六大方面十四条。

  2018年4月4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整合和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8〕46号),涉及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扶持方面的政策有:对新投资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含绿色肥料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分别给予经营主体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6%、8%的一次性奖补。

  二、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

  市发改委与市农牧局联合印发了《攀枝花市2017—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要求,重点在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主要是:土壤肥料方面,在米易县、盐边县和仁和区等县(区),结合《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零增长示范项目》,大力开展了秸秆肥料化、燃料化、秸秆粉碎还田等综合利用工作;农村能源方面,结合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方面,大力开展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工作。另外,根据农业农村部、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攀枝花市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研,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建议意见,结合现有实际,草拟了《攀枝花市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初稿),待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全面推动攀枝花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农牧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