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1-3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投入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调整情况

  当前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省级以上、市级和县级三级财政资金,其中:市、县两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比较稳定,都是按照农业人口人均10元的标准予以落实到位,其中市级下达资金517.4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并没有因财力下降而减少。据我们了解,今年,上级财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根据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和脱贫攻坚需要,进行了动态调整。

  二、市级争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情况

  面对上级财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向的变化,市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一方面,我们突出绩效争取支持,及时向省财政厅汇报攀枝花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成效和实际需求,以良好的项目实施绩效争取省财政厅的支持。另一方面,我们突出重点争取支持,一是积极争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7年我市仁和区、米易县成为首批试点县,分别获得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2018年盐边县也获得1000万元试点资金支持;二是积极争取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018年经过市级财政部门的不懈努力,米易县和盐边县将分别获得3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三是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试点项目,我们正力争米易县获得试点资格及试点奖补资金。

  在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市县两级财政一是投入400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二是市级财政通过绩效奖补的方式补助280万元,统筹用于“一事一议”等各项支农工作,三是市级财政鼓励和支持县(区)采用民办公助方式,实施各类财政支持农业发展项目,在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中充分征求和体现农民群众意愿。

  三、财政支农资金使用重点

  市县财政部门在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规模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一是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通过推行市级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切块下达模式,落实资金、项目、责任、义务“四到县”制度,将资金通过切块方式下达各县(区),将资金项目的安排权利下放到县,由县(区)统筹使用,提升了各县(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空间,放大了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突出支持重点区域,督促县(区)在财政支农项目安排时,将贫困村、民族村及边远高山地区作为投入的重点,大力支持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增收产业,从而改善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

  为争取更多资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下一步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向上对接,力争更多的试点项目和试点资金在攀枝花落地;二是根据市级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市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投入;三是全力督促县(区)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按照“村民事、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村民评”的原则,加强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农田水利设施、村庄美化绿化亮化等村民最关注、最需要的公益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四是广泛推行民办公助方式,调动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决策、项目建设、项目监督、建后管护的积极性,切实做到财政支农项目规划方案“民议”、项目内容“民知”、工程建设“民管”、工程质量“民监”、资金使用“民审”、工程建后“民受益”。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