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XXX、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加大管理整治力度的建议》(第004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持证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合法驾驶”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一是持续强化摩托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280起,行政拘留130人次。二是深入农村地区、街办社区、建筑工地等部位,针对摩托车重点人群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鼓励和引导相关人员主动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三是深入落实“放管服”工作,积极协同交通部门,督促驾培机构优化驾驶人培训流程。截至6月底,共计组织全市摩托车考试23460人次,新增办理摩托车驾驶证4149本,有效提升了摩托车驾驶人的持证率。
二、关于“按《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驾驶非机动车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规定,规范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行车秩序”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强化路检路查。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2万余起。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倡导文明骑行、安全骑行。经公安部随机视频抽查,我市安全头盔佩戴率为89.1%,远高于55.8%的全国平均值。
三、关于“加大对摩托车违规驾驶的执法检查,对屡教屡犯的要严格从严,对无证无牌、超速超载、酒后驾车、不戴头盔、违法搭乘等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的建议
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减量控大”“飙车炸街”等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严查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改装改型、违反交通信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截至6月底,全市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19261起。
四、关于“加大对快递、外卖等依托摩托车开展业务等行业公司的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规范摩托车停放,让城市更加文明和谐”的建议
邮政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管,采取约谈整改、信用评价、经营限制、行业评优等手段进行联合惩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减量控大”“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行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外卖企业,重点宣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加大对配送行业摩托车逆行、闯红灯、人行道穿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持续营造严管重查的态势;各相关企业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培训,增强从业者交通文明意识,并与骑手签订《即时配送(外卖)配送员安全文明承诺书》,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利用每日晨会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纳入骑手日常考核。对情节严重的骑手暂停接单,重点进行学习教育并抄写安全文明条例;适当放宽对骑手的时间规定及排单率,减少骑手为抢时间而作出不文明行为。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