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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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划拨用地手续的建议》(第0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对接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就办理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划拨用地手续有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经核实,该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提出办理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四川部分)划拨供地申请,因申请要件资料不齐全,暂时无法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报件。目前该公司正在协调完善相关要件资料,我局将积极催办,接件后将依法依规及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划拨用地手续。其国有土地划拨成本的收缴事宜应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划拨成本收缴工作的通知》(攀资源规划发〔2023〕64号)中的规定办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7日